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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辽源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26 10:59 信息来源: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政令第270号)和《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吉政办函〔2022〕136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起草了《2026年辽源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清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把握完成节点,全力推进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地实施。

  三、《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清单》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附件:辽源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辽源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

部门

1

出台《辽源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市生态环境局

2

辽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市发展改革委

3

《辽源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