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依法决策,根据《辽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辽府发〔2020〕4号)、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辽源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决策出台前向市委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在后续工作中,决策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充分阐明理据,具体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三、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源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部 门 |
事项名称 |
1 |
市教育局 |
《辽源市艺术学科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试行)》 |
2 |
市生态环境局 |
《美丽辽源建设规划纲要》 |
3 |
市商务局 |
《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