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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6-26 08:53 信息来源:辽府办发〔202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辽源市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源市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交通强省建设要求,有序推动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高质量转型,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4〕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十四五”末,全市二级以上客运站转型升级为集客运、物流、旅游、商业等一体的多元化道路运输综合服务平台,空间布局进一步合理优化,服务进一步提质升级,基本建成网络化、便捷化、多元化的客运站点服务体系,实现客运站健康稳定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推动客运站结构布局调整。 

  1. 调整客运场站和客运网点结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依据城乡空间结构、人口分布及主要客流流量流向,在保障现有道路运输服务功能基础的前提下,优化客运站数量和布局。合理推动客运站由单点集散向多点串联转型,在公交首末站、居民集聚区、学校、大型商超、旅游景区、医院等方便群众和客流密集区域合理设立停靠站点,形成多点串联的格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开发建设综合换乘中心。按照我市发展规划,与高铁站衔接建设客运综合换乘中心,充分发挥综合客运枢纽功能,以高铁站客源有效带动客运站客流增长。以综合换乘中心为枢纽,为群众提供集铁路、长途客运、城市公交等为一体的一站式换乘服务,缩短换乘距离和时间,极大程度方便群众出行。(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铁路辽源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实施客运站内部分区改造。按实际客流量调整站内分区,科学合理设置售检票、候车、安检、发车等功能区域,合理配置客运站各功能服务区,提高设备和人员利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节假日期间提前研判客流量,适当增加检票口。(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着力建设新型综合服务平台。 

  4. 推动客运站并购重组。推动市公路客运总站有限公司与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吉林龙源辽源运输有限公司等并购重组,资产优化整合,成立辽源市交通发展集团,实现一体化运营,优化原有企业资源,完善我市交通服务体系,提高运营服务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完善物流发展体系。完善物流场站管理体系,依法依规安全有序运营,有效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在科学规划选址的基础上,以降低物流成本为着眼,整合自动和人工分拣,实现智能分拣、绿色配送、无人配送,鼓励创建智能化、集约化、规模化的物流园区。搭建物流网络信息平台,整合物流园区管理、汽车租赁、维修服务以及广告业务等多个业务板块,实现一站式的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快推动交旅融合发展。支持客运站与旅行社、景区等主体合作,为旅客提供旅游门票预订、景点景区旅游直通车等服务,推广定制班线、旅游专线、“点对点”接送等特色经营模式,逐步开通吉林、延边等热门城市景区的城际旅游直通车,以多渠道、多形式、高质量的服务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开展多元化服务。利用现有站场和客流资源,结合实际需求,开展报废车回收拆解、商贸、酒店住宿、网络电商、网约车服务、汽车租赁、“司机之家”、农产品展销、汽车销售及后市场、机动车驾培、停车服务、出租车顶灯广告和其他相关合法合规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拓展远程及全域保障能力。全力打造公交车首末站、城际城乡公交换乘中心等功能,拓展城市候机楼等联程联运经营服务业务,大力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和经济效益。(市交通运输局、铁路辽源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9. 科学布局新能源业务。充分利用自身场站资源,积极加入“旗E春城、旗动吉林”等绿色行动,积极开展新能源业务,向社会提供新能源网约出租车,公交、客运及社会车辆充换电和充电托管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充分利用关停客运站资源。 

  10. 合理利用客运站舍及土地。利用已改造的辽源高新区客运站舍及土地,加快综合开发利用,推动物流产业、商贸产业、配送产业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妥善解决人员分流。对关停客运站站务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搭建平台,帮助有意向的人员转岗至城市公交、网约车、运输企业、物流等适任岗位就业,妥善解决人员分流。制定客运站运营管理考核细则,政府按成本规制对客运站运营收入不足部分予以适当补贴。(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财税土地支持政策。 

  12.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客运站转型涉及用地及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的,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办理变更手续,并依照相关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客运站拓展综合服务功能和综合开发利用,依法享受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5年过渡期支持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用水用热执行工业同价。对客运站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予以政策支持。用水、用热价格,执行与工业同价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农村客运运营补助。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对客运站转型发展成效实施考核,支持客运站提升综合服务品质,推动客运站高质量转型示范引领。对承担农村客运业务的客运站,可使用中央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对日常运营予以补助。(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合理实施社会保障。继续保持社保缓缴政策,依法依规降低客运站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妥善解决欠薪欠保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鼓励综合立体开发。鼓励依法适当提高客运站容积率、增加一定比例的商业设施。支持客运站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进行综合立体开发,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辽源市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专班,日常工作由交通部门负责,做好组织、协调、保障各项工作,其他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做好配合工作。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市客运站转型发展建设水平,东丰、东辽县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各自方案。二是加强政策、资金和要素保障,进一步明确客运站的公共服务属性和公益性定位,在用地、用电、设施改造、人员安置、企业改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三是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疏导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稳定发展环境。四是建立健全督查落实机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市里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推动完成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目标任务。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