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辽财农指〔2025〕5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0万元,分配给龙山区92.5万元,分配给西安区97.5万元。公示期为10天(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31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辽源市农业农村局(辽源市龙山区新阳路133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7-3297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