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夯实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基础,着力纠治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消防监督执法能力。辽源市消防救援支队高度部署、统筹谋划、精准研判,全力推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向前向深发展。现将2022年度行消防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全市共检查单位4110家次,检查结果为合格的单位594家、不合格的单位1278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4305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4186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188份。
本年度,全市紧盯商场市场、餐饮场所、养老机构、工业企业、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制定印发了《全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遏制“小火亡人”专项行动的通知》《全市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为筑牢全市消防安全防线提供了重要保障。此外,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普法活动,深入家庭、学校、企业等开展普法教育1500余次,让更多公民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形成“全民消防”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企业类单位消防安全整体形势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市共对企业类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1284家次,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1127家次,占比87%。从检查结果来看,企业类单位消防安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类单位“重经营、轻安全”,不同程度的存在“消防经费不投入、消防制度不完善、消防设施不维护、防火检查不开展”等问题。二是火灾隐患长期存在。有些企业类单位所在建筑时间较长,消防基础设施落后,加之管理不善,致使有些消防安全类隐患长期存在。三是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升。企业类单位人员流动速度快,导致应急预案更新不及时、志愿消防队伍建立不完善,不能有效发挥应急处置作用。
(二)“小场所”消防安全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市对“小场所”开展检查625家次,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481家次,占比77%。从检查结果来看,“小场所”消防安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消防安全意识缺乏。其经营者或管理者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缺少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二是不安全因素较多。“小场所”建筑面积虽小,但火灾荷载大、用火用电频次高,容易引发火灾事故。三是消防安全素质有待提升。“小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多半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对基本的消防常识不掌握、不熟悉。
(三)公民消防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日常监督检查及消防宣传工作中发现,公民消防安全意识有待加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纪意识不高。部分单位负责人或经营者缺乏对消防法律方面的了解,不掌握应该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不清楚什么是火灾隐患。二是消防安全意识不足。部分家庭对消防安全重视程度不够,家中未配备基本的消防设施器材。三是应急处置能力低下。一些人员不具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不掌握基本的疏散逃生方法。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构筑高风险场所安全防线。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紧盯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餐饮场所、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等高风险场所,紧抓突出风险和重点问题,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着力整治消防不安全因素。市消防救援支队将进一步强化分析研判,深层次分析当前全市消防安全不稳定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计划,及时跟进不稳定因素的消除进度,着力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
(三)着力提高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市消防救援支队将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类单位的检查指导,督促企业类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企业消防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四)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市消防救援支队将进一步加强执法与宣传的融合,在监督执法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让更多人关注消防、了解消防,形成“全民知法、全民懂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态势。
辽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