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2〕1039号)和辽源市财政局(辽财农指〔2022〕794号)文件要求,我市龙山、西安两区共获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69万元。结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资金分配要求,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给龙山区662万元,分配给西安区507万元。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22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辽源市乡村振兴局(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886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7-6665569
辽源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