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8日辽源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肖海波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何洪涛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朱新华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崔鹏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李爽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殿锋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肖海波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崔鹏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关大力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齐迹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殿锋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