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9日辽源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凤宇为辽源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任命:
许宝宇为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何芳松为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何芳松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全海元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舟的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许宝宇的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闻德发的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