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审批 部门 |
中介服务 |
涉及的行政审批 |
类别 |
中介服务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
备注 |
1 |
市教育局 |
民办学校办学资金的验资。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
非投资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一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规定》(吉政发〔2016〕3号) |
会计师事务所。 |
保留验资报告,取消变更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
2 |
市教育局 |
民办学校办学资金的验资。 |
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审批。 |
非投资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一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规定》(吉政发〔2016〕3号) |
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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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教育局 |
民办学校办学资金的验资。 |
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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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投资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民办高等学校行政许可工作手册》 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一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规定》(吉政发〔2016〕3号) |
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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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教育局 |
民办学校办学资金的验资。 |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 |
非投资类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一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规定》(吉政发〔2016〕3号) |
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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