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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25-04-02 14:0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4月2日,我市召开《辽源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周丽波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欢迎大家出席《辽源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市生态环境局于健副局长、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办主任张海南就我市《辽源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辽源日报,辽源广播电视台,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等新闻媒体单位。 

  首先,请市生态环境局于健副局长介绍一下《辽源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于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辽源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辽源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与《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若干措施〉的通知》,辽源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该方案,为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根基。 

  方案制定遵循三大原则:一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安全与环境质量底线,推动绿色发展;二是分区施策,差别准入,聚焦区域生态问题,划定三类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准入;三是统筹实施,动态管理,协同推进并依据发展变化动态调整。 

  在差异化管控方面,辽源市划定61个环境管控单元,涵盖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31个,占比44.83%,严格限制大规模开发,对功能受损区域开展生态修复;重点管控单元26个,占比20.61%,强化污染排放和风险防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一般管控单元4个,占比34.56%,执行基本生态保护要求。 

  同时,辽源市以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污染排放等四个维度,建立“1 + 2 + 61”层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解决突出生态问题,促进各区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主持人;吴靖斌 

  感谢于健副局长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代表的新闻机构。

  吉林日报 

  一、《辽源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 

  于健答: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办发〔2024〕22号),全面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办发〔2024〕12号)要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中国吉林网 

  二、《辽源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制定的基本原则? 

  于健答: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和环境质量底线。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区域空间,持续优化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分区施策,差别准入。聚焦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结合区域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要求,划定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制定辽源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针对不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实行差异化环境准入。 

  ——统筹实施,动态管理。按照上下联动、区域协同的原则,各县(区)各部门协同推进、分级实施。充分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上,动态调整更新。应对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变化情况,科学论证后动态更新。 

  辽源日报 

  三、《辽源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实施差异化管控具体举措? 

  张海南答: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一)划定环境管控单元 

  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61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精准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31个,面积占比44.83%。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黑土地保护区及其他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优先保护单元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或者严格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开发建设。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规范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外各类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敏感脆弱区域、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和黑土地保护区,按照保护对象不同属性和功能要求,限制大规模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26个,面积占比20.61%。主要包括各类产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等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资源能源消耗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集中、环境风险高的区域及生态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和土壤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应当按照管控对象不同属性和功能分类实施重点管控。 

  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4个,面积占比34.56%,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二)实施差异化精准管控 

  聚焦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系统集成现有生态环境管理规定,落实吉林省、辽河流域及松花江流域总体管控要求。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风险管控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四个维度,建立“1+2+61”三个层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为辽源市总体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2”为辽河流域和松花江流域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61”为各环境管控单元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定位,聚焦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系统集成生态环境管理要求,精准编制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出优化布局方案、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环境风险、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等要求。优先保护单元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功能维护,重点管控单元要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其他区域要保持生态环境质量基本稳定。